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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服務貿易規則工作小組2003年12月2日會議.doc
WTO服務貿易規則工作小組2003年12月2日會議 作 者: 經濟部國貿局 國家: 組 織: 服務貿易規則工作小組 案例: 議 題: 服務貿易 產業: 資料來源: 經濟部國貿局
分 類: 服務貿易\議題簡介\服務貿易機構\服務貿易規則工作小組
WTO服務貿易規則工作小組2003年12月2日會議
一、當日會議重點在於檢討本年年度報告中有關緊急防衛措施及政府採購部分,美國、巴西、加拿大、歐盟及印度等會員均表示,為避免在整體陳述該等議題討論情形產生偏失之情形,報告之內容應參酌本年七月份工作小組提報部長會議報告之內容,必須為事實之陳述。 二、緊急防衛措施(ESM)議題
菲律賓、中國、加拿大、香港及東協等會員繼續針對瑞士於十月份提出之文件,提出若干問題包括:(1)不認同瑞士所述,即目前服務貿易總協定已授權會員有相當大之彈性,可在國內某項行業因自由化,在遭受嚴重損害時,可援引國內規章措施、經濟測試及第二十一條修改協定之方式等;(2)如何認定大型超市及小規模零售店為同類行業;(3)如何解釋採行防衛措施時,如何認定未來發展情形(unforeseen development)等。 智利說明其提出有關補貼措施案例供會員討論,係依據服務貿易總協定第十條之規定,會員可就具有貿易扭曲效果之補貼措施制定多邊規範及盼會員可就該議題進行資訊之交換,尤其該文件所例舉之補貼措施,係其從相關會員網站中所蒐集之實例,並非假設性之案例討論(參考文件Job(03)/218)。 我國、美國、巴西、菲律賓等會員針對該報告提出初步看法,認為上述案例亦可能涉及貨品之補貼措施,此外,如何認為係本國服務業提供者抑或外國服務業提供者享有該等補貼優惠等,係值得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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